为提升我院学生工作管理水平,加强和规范辅导员工作职责,增强辅导员工作责任心,提高辅导员待遇,切实保障我院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学院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学生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考核细则:
一、 考核原则
1、质和量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工作量的大小,也注重工作质的高低;
2、点和面相结合的原则,既看工作的重点,也看工作的整体;
3、常规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既看常规性的日常工作,也看开拓性的创新工作;
4、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既看阶段性结果、最终结果,也看工作过程中的努力程度;
5、重视绩效、按劳取酬的原则,主要看工作中实际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6、系部考核,学工处督促、监督的原则
二、 考核对象与时间
考核对象:全院专兼职辅导员。
考核时间:每月月底进行本月安全责任考核。
三、 考核内容
1、了解并熟悉学院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定期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日常出勤考核
2.1 辅导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2.2学期初及每周日辅导员应清点所带班级人数,做好记录。如发现有未请假未到者,应及时了解情况并向所在系部反映。
2.3建立辅导员查寝制度。辅导员每周应定时晚间查寝,对夜不归宿的学生要详细了解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所在系部反映。
3、宿舍安全管理考核
3.1辅导员应严格杜绝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的发生,如发现应立即制止并做相应处理。
3.2严查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斗殴、私拉电线及使用明火等情况,一经发现应马上处理。
3.3严禁学生私自外住,有特殊原因要外住者需经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同意。
4、日常安全管理考核
4.1辅导员应定期召开班会,积极了解学生动态,全面了解班级情况,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4.2辅导员应熟悉了解大学生心理健康常识,定期与所带班级学生深入交流,了解每位学生的心理动态,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所在系部报备,并与学院心理辅导员沟通。
4.3由学院组织的学生集体活动,辅导员必须全程负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严防骚乱事件发生。严禁未经学院批准而允许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5、突发事件处理考核
5.1辅导员对其所管的学生负责,当遇到重大和紧急事件时,辅导员是报告和处置的直接负责人。
5.2 当学生遇到重大安全事故时,辅导员应第一时间前往事发现场,并立即向系部与学院报告。
6、顶岗实习期间安全管理考核
6.1 做好校外顶岗实习学生考勤工作,每天点名并认真记录以备查。
6.2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辅导员应定期与学生取得联系,并做好相关联系记录,如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应立即与实习单位联系并上报学院。
附件:辅导员安全责任奖考核内容量化评分参考表
辅导员安全责任奖考核内容量化评分参考表.doc
学生工作处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