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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评江夏区年度综治管理先进单位
3月18日,江夏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发表彰文件,公布了2013年区综治先进评比结果。本次评选首次纳入辖区高校,我院榜上有名,获评“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江夏区综治委在《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中称:水职院等获表彰单位在法治江夏、平安江夏、和谐江夏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有力维护了全区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决定》希望我院等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充分发挥“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奋发进取,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努力开创综治工作新局面。
我院现有南湖、汤逊湖两个校区。其中汤逊湖校区位于江夏区,学院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配合所属辖区各项活动,多次获得区表彰及各项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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