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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强)日前,共青团湖北省直机关工委下发《关于表彰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鄂直青[2013]4号),授予我院团委“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决定》号召,各级团学组织要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深入开展“三抓一促”活动,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工作活跃,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推动团的事业科学发展,为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院还有三名同志分别获得“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省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学院团委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五个湖北”的伟大实践,为全面建设文明、和谐、向上的校园环境和人民满意的示范高职而不懈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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