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击鼠标滚屏浏览)       【
字体放大
】  
|
2004-11-16
为了落实湖北省七厅局《关于转发开展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将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在2004年11月1日的院领导办公会上,院领导十分重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专班。11月3日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张爱国任组长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鄂水电院发[2004]26号)。2004年11月8日下午召开了学院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会议,韩洪建院长等院领导到会并讲话,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学院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纪委书记张爱国传达了湖北省七厅局《关于转发开展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对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作了安排。一是学院各相关部门要开展自查,并于11月提交自查报告。二是针对自查报告要进行相应清理。
韩洪建院长在讲话中,强调了党和国家对教育收费问题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群众的事无小事。我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与国家投入有限,高校乱收费现象必须纠正,中小学已实行“一费制”。我院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也要按照“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办学。他要求大家以此为目标,做好各项工作。针对我院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了三个要求:一是要求大家要慎重对待教育收费问题。二是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自查。各有收费项目的部门要分级自查,要做到收费项目有依据,收费标准不违规。要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统一收费项目和标准。三是要做到执行管理中符合财务管理规范,杜绝一切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四是全院齐心协力,把教育收费自查工作做好。
相信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院各科室、系、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收费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我院的教育收费工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来自:院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