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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职院严格公车管理 不准用于上下班代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公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近日,我院出台了内容更细更严的《关于加强学院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学院公务用车严格履行派车审批制度,实行统一调用,不得用于上下班代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全天和工作日期间的晚上,学院公务用车一律封停。驾驶员不得用公车搭载家人、亲友等无关人员,不得搭载宠物。不得将公车停放在有关部门禁止停车地点,更不得停放在餐馆、商场、医院及旅游景点等不宜停放公车的地方。公务活动期间,驾驶员绕道从事走亲访友、游玩活动,则本次用车行为全程视为公车私用行为。使用公务车办理公务,必须在当天下午5时前,将公车停放到指定的封存处,由后勤中心监管,次日上午8时后方可启用公务用车。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公车管理规定,是公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不定期对派车单进行检查和问责制度。
该《通知》出台后,教职工交口称赞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觉性高自律意识强,反腐倡廉决心大敢动真格,措施一步到位,用制度力量杜绝公车私用,赢得了全院教职工的一致叫好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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