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班级:
为体现学院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的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毕业。经研究,特面向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发放临时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补助的目的:缓解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生活和就业压力。
二、享受临时补助的基本条件:
1、2015届在籍毕业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临时补贴标准和额度:
1、补助名额:10名
2、补助标准:每生1500元
3、补助金额:15000元
四、名额分配
序 号 |
系 部 |
补助人数(名) |
补助金额(元) |
1 |
机电工程系 |
2 |
3000 |
2 |
电力工程系 |
2 |
3000 |
3 |
水利工程系 |
2 |
3000 |
4 |
建筑工程系 |
2 |
3000 |
5 |
商贸管理系 |
2 |
3000 |
合 计 |
10 |
15000 |
五、评定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本次临时补助工作,要求辅导员与享受补助的学生谈话,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补助资金。
2、各系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集体决定的原则,认真核实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的经济状况,并结合贫困生等级认定的情况,准确确定补助对象,确保资金发放给真正需要帮助的同学。
3、各系部于5月15日前将评定结果上报院学生工作处。
附件1、: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临时补助申请表
附件1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临时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2: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临时补助名单备案表
附件2 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临时补助.xls
院学生工作处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