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经省财政厅、教育厅研究决定,已下达我院国家奖学金5名,根据《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现就有关评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系部(即:机电工程系、电力电子系、商贸管理系、水利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各上报1名获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分细则进行严格审核,最终确定获国家奖学金学生。
二、各系部要严格按照《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评审,并按照文件要求内容予以公示,接收广大师生监督。
三、请各系在11月5号前报送以下材料:
1. 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纸质材料1份。填表时注意以下事项:
(1)系部要加盖公章;系部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学生申请”到“系部意见”间隔时间不少于5天。
(2)学习情况栏必须清晰填列。
2. 《2013-2014学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含电子文档);
3. 系评审报告一份(需加盖公章),包括评审依据(即:学习成绩、日常表现、获奖情况)、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
4. 相关评审材料即: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及日常表现记录。若学生提供复印件,系部需盖章。
因教育部要求上报时间紧,请各系部在评审前认真学习国家奖学金有关评审文件,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评审,按规定时间上报。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3-2014学年)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2.《2013-2014学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2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xls
院学生工作处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