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班级:
根据《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现就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的宣传
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生档案是评定国家助学金的前期准备工作。各系部、各专业、班级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工作,切实做好宣传,并按照《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
二.认真把握认定工作重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点是:2014级新生;过去家庭经济不困难,因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上学年评定工作过程中不主动申请认定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严格把握认定条件的标准,确保认定的工作质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工作坚持一年一评定,半年一复查,原则上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先申请,后认定。各辅导员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申请等级认定,且尽可能的提供认定等级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要严格按照《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实施细则》的认定标准和条件认真组织评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与其家庭经济状况相符。
各系部务必于10月24日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工作,并将认定结果上报院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
附件: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院学生工作处
二0一四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