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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5日 14:58    点击次数:

 
 

各有关处室、系部:

学院201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拟定于52769进行。为了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学工处、招就处召开2013届毕业生典礼暨2013届优秀毕业生表彰大会,各系推荐50人,525日前将名单报送学工处。(时间:64-6日。督办部门:学工处、招就处)

二、学生成绩表审核盖章,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的发放等离校手续一律由各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和领取,不对毕业生个人。(时间:66-9日。督办部门:学工处)

三、财务处、图书馆、后勤中心、教材中心等相关部门将毕业生欠费、欠物情况造表反馈各系。(时间:520日前。督办部门:学工处)

四、毕业生辅导员根据所在系提供的资料将欠费、欠物、成绩不合格等情况通知毕业生本人,督促毕业生及时返校办理相关手续。毕业生入伍的预征对象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时间:528日前。督办部门:学工处)

五、就业指导中心将毕业生派遣方案交保卫处。(时间:528日前。督办部门:学工处)

六、各系完成毕业生成绩清理工作,进行毕业资格初审。要以班级为单位将清理后的花名册(不能正常办毕业证需说明原因)送教务处审核。(时间:528日前。督办部门:教务处)

七、各系将能够正常毕业的学生成绩表送教务处审核盖章。

(时间:528日前。督办部门:教务处)

八、各系要在528日前将毕业清考安排送交教务处,612日举行毕业清考,66日前将毕业清考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时间:66日前。督办部门:教务处)

九、保卫处办理好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时间:63日前。督办部门:学工处)

十、学生资助办集中组织生源地贷款毕业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诚信承诺书,并发贷款学生家长告知信。

(时间:65汤校区,66南校区。督办部门:学工处)

十一、毕业生辅导员凭办完手续的离校通知单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并通知毕业生领取。(时间:68-9日。督办部门:学工处)

十二、各系要通知在此次离校工作期间未办理完离校手续(清考后成绩依然不合格、其他手续未能办妥、未领取毕业证等)的毕业生,于2013915日前后返校补办相关手续。(督办部门:教务处)

十三、所有毕业生于614日前离校。

毕业生离校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主动、热情、周到地为毕业生服务,及时、高效、快捷地为毕业生排忧解难,为毕业生顺利离校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切实保证毕业生稳定顺利地走向社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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