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经省财政厅、教育厅研究决定,已下达我院201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2040名,国家励志奖学金242名,根据《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现就有关评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系 别 |
国家助学金(名)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 |
小 计 |
水利工程系 |
428 |
49 |
477 |
建筑工程系 |
511 |
60 |
571 |
电力电子系 |
391 |
45 |
436 |
机电工程系 |
334 |
41 |
375 |
商贸管理系 |
376 |
47 |
423 |
合 计 |
2040 |
242 |
2282 |
二、评审工作要求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标准分为3等,即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分春季、秋季两次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享受。
2.各系部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评审,并按照文件要求内容予以公示,接收广大师生监督。
3.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本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集体决定的原则,认真核实经济困难学生经济状况,并结合贫困生等级认定情况,准确确定奖助学金对象,并将评定结果于11月28日前报院学生工作处。
院学生工作处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1. 湖北省(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2. 湖北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
湖北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xls
3.湖北省(2011 —201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4.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012年)
湖北省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