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学院安全工作,进一步健全学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机制,并及时调处、化解学生中各类矛盾,深化“平安校园”、 “和谐校园”、“幸福校园”的建设,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学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切实做到“早发现,能化解,善控制,处理好”,维护学院稳定、构建平安、和谐、幸福校园。
二、学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学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学生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构建覆盖全院学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确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演变为群体性事件或刑事犯罪案件,维护学院和谐稳定。
1、 “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制度,实行学院、系部、班级三类,对口排查调处本部门主管领域的矛盾纠纷。
学工处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各系部排查调处学生中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学院稳定的矛盾纠纷;
各系部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各班级排查调处学生中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学院稳定的矛盾纠纷;
各班级按“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由各班级主动排查调处学生中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学院稳定的矛盾纠纷。
2、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特别防护期排查制度。
日常排查是各系部和各班级在日常工作中,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经常性排查活动。日常排查掌握的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学工处报告。
定期排查是各系部和各班级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对存在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并汇总上报。
专项排查是针对特定领域存在影响学院稳定的倾向性突出问题开展的排查活动。专项排查由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或根据学校部署要求具体组织落实。
特别防护期排查是在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的预防性全面排查活动。特别防护期排查由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或者根据学校统一部署进行。
3、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台账和报告制度。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件按诱因、发生地点、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主要诉求、事态发展预测、组织调处工作情况等要素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其中重大问题(个案)应逐级上报备案,并及时补报最新情况,实行动态化跟踪管理。
4、责任追究制度。
各系部、各班级开展校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因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学院矛盾纠纷突出的系部和班级,通报批评。对未能及时排查掌握学院矛盾纠纷或调处化解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