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在校生申请生源
根据我院《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办法》,结合我院近年来学生的报销情况,为切实保障我院学生利益,经学院研究决定,将原普通门诊报销上限,每生每学年80元,提高到每生每学年150元。
特此通知。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