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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季开学后12类重点人群排查和干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0日 10:06    点击次数:

 
 

各系部:

春季开学后的25天是大学生心理危机高发敏感期,为深入贯彻省教育厅思政处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精神,做好全院学生的自杀预防工作,学工处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特组织对12类重点人群特别是多因素叠加者进行排查和干预。现对有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和要求:

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12类重点人群的排查和干预工作

很多危机事件在发生之前,当事人的语言或行为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迹象,因此是可以察觉并预防的。危机排查工作的目的就是帮助我们有效的发现和识别学生中的重点人群,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早发现、早干预,防患于未然。

二、辅导员要强化责任意识

1、请各辅导员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对所带班级学生的心理状况开展一次摸排,做到心中有数,并于310前完成12类重点人群心理危机排查表(见附件1),交于各系心理辅导员处,由心理辅导员汇总(见附件2)上报至心理健康辅导中心。

2、辅导员在开学初应对重点关注对象逐一进行谈话,了解其目前生活状况和心理动态。填写班级心理辅导记录(见附件3),汇总至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重点关注对象包括:曾经罹患精神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学生、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入校时心理测试筛查出来的学生、多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大一、大二还未到校的学生以及因其他情况曾经和心理辅导中心沟通并备案的学生。

三、正确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对怀疑有精神疾病和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要第一时间与学工处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联系(汤校:81292938,南校:87378088),以便做好预案和干预工作。

                                                学工处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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