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师(含辅导员)、实验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8日 14:29   点击次数:

各系部、处室(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8〕50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教师〔2018〕1号)及学院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我院2019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2019年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含当年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申报非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请按相应系列2018年要求上报材料参加学院初评。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按照《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水电院〔2019〕30号)执行。

2.任职年限

任职年限从聘任现职之日起,计算到当年材料报送截止时间止。经学院批准上派、支教、挂职锻炼、培训进修、离岗创业(经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视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三、职数要求

根据省水利厅职改办《关于下达2019年高级职称申报职数的通知》精神,我院2019年副高职数为17个(含非教师系列),正高职数为0个。

中级职数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申报情况由学院职改办另行确定。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

(1)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人员向所在系部报名;辅导员向学生工作处报名;

(2)申报人择优选取本人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及论文等成果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

(3)申报人填报《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2.评审程序

(1)系部初审。各系(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资格初审,公示拟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向学院职改办报送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

(2)复审资料。学院职改办复审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综合考评推荐工作委员会推荐入围;

(3)组织评审。分别从中、高级评委库中抽取评委,执行相应级别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发文发证。学院印发任职资格文件,颁发任职资格证书,并加盖学院相关评审委员会印章;

(6)评审结果备案。评审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分别书面报省水利厅、省人社厅(省职改办)、省教育厅备案。

五、相关要求

1.水平能力测试要求。教师水平能力测试以评审时最近四个学期教务处学生评教评学平均分为依据,其中有一学期全院排名在后10%的教师,不得申报评审。实验系列高、中级由学院职改办统一组织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有效期3年(含当年)。

 2.学历学位材料要求。

(1)学历认证以学院人事处档案室提供为准,尚未办理学历认证,请于申报前按要求办理学历认证。

(2)讲究诚信,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凡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六、申报时间

  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黄兆东

联系方式:027-81292636

 

附件: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职称评审须知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