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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非编制聘用工作人员补充招聘笔试成绩、招聘笔试成绩、公告
时间:2024-01-18 18:47 来源: 作者:人事处 点击:

为认真做好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非编制聘用工作人员补充招聘工作,根据《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非编制聘用工作人员补充招聘公告》,现将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电力电子工程系、思政课部专任教师岗位面试对象为初审合格人员,具体名单请查看此前在学院官网发布的公告,详见:http://www.hbsy.cn/info/1031/10493.htm

继续教育部行政管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见附件1。

一、面试原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

(一)电力电子工程系、思政课部专任教师岗位

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答题的方式,总共20分钟,其中试讲时间15分钟,结构化答题共2题,时间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试讲和结构化答题分别占比60%、40%。

试讲内容详见附件2。另请按试讲内容准备教案(教案模板见附件3)。教案电子版请于2024年1月23日中午12点之前发送到hbsyrsc2023@163.com,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教案纸质版打印7份,在候考室交给工作人员。请将试讲PPT准备好,面试当天拷贝到电脑中。试讲PPT及教案内容均不得出现个人和单位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二)继续教育部行政管理岗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答题的方式,共3题,时间共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上午8:00~8:30

资格复审材料:符合招聘公告中岗位相关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资格复审地点: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南湖校区长江楼北教302教室。

特别注意:考生必须于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上午8:00以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资格复审地点,未按规定时间进入资格复审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17:00

面试地点: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南湖校区长江楼北教301教室。

候考室: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南湖校区长江楼北教302教室。

五、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考生先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坐在指定位置准备回答问题;

(四)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记时,最后一分钟时计时员提醒考生,答题时间结束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五)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操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心理测试

考生面试完后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完成心理测试。

七、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一)电力电子工程系、思政课部专任教师岗位

面试成绩未达到75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继续教育部行政管理岗位

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同岗位面试人数未超过岗位计划数1:1的,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许自己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八)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九)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附件1:继续教育部行政管理岗位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xlsx

附件2:试讲内容.xlsx

附件3:教案模板.doc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