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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教师获评“武汉市文明市民”
时间:2021-01-28 11:57 来源: 作者:王杰 点击:

(王杰)近日,从武汉市文明办获悉,我院教师龚秀美、张红梅获评第四届“武汉市文明市民”荣誉称号。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营造崇尚文明、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武汉市组织开展了第四届文明市民推评工作。经各区推评,武汉市文明委审核,决定授予我院教师龚秀美、张红梅在内的465名同志“武汉市文明市民”荣誉称号。

通报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推进武汉高质量发展提供精神力量和道德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