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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部门
职业技能鉴定所
时间:2017-11-14 21:45 来源: 作者: 点击: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能

 

一、宣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执行人社部、水利部及省政府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 “质量管理体系”在日常工作中的正常运行,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及“管理评审”。

二、负责组织学院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三、负责水利行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四、承办省人社厅、省水利厅、省教育考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承办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